第(3/3)页 走到了地图前面后,崇祯皇帝比划道:“看看英格兰的位置,只要拿下了英格兰,我大明就可以从东西两面钳制着欧洲和奥斯曼、莫卧儿,甚至于连沙皇俄国都包围进去了。 所以朕更希望能够把整个英格兰都掌握在大明的手里。 如果不能的话,也要把英格兰彻底打服,让他们割地,赔款,签订条约。” 摸着胡须沉吟了半晌之后,崇祯皇帝才突然伸手指着地图道:“这个位置,苏格兰就很不错,往南可以拿下整个英格兰,往东就是欧洲其他的诸侯国,如果现在不具备拿下整个英格兰的条件,就拿下整个苏格兰,最起码也要从英国蛮子的手里拿到几座海军基地。” 崇祯皇帝虽然对于大明的军队很有信心,但是崇祯皇帝却依然有一些担心——万一出现什么变故呢? 事先把最坏的情况先考虑进去,比如整个欧洲都联合起来对抗大明的军队,搞得大明无法在短时间内彻底干掉英格兰? 这种情况存在的可能性很小,但是也不能排除不是?只有先做好了打算,到时候才不至于手忙脚乱不是? 等着张之极躬身应了之后,崇祯皇帝又接着道:“其次是赔偿大明的军费,五军都督府核算一下此次出征英格兰花费多少,把苏伊士运河分舰队的账务也计算进去,在后面直接加个零就好了。” 再张之极有些不解的懵逼模样,崇祯皇帝便解释道:“比如花费是五百万两,就让英格兰蛮子赔偿五千万两的白银,如果是一千万两的军费,就让他们赔偿一万万两的军费。 简单点儿说,就是在实际的成本之上加十倍,然后让蛮子们赔偿就对了。 或者换个方法也行,五百万两白银的军费就让他们赔偿五百万两的黄金,这样儿也可以。” 张之极悄然擦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——照崇祯皇帝这般说法,加个零跟换个单位有什么区别么? 按照现在大明的金银兑换比例,一两黄金可以兑换十两白银,这不还是翻了十倍吗? 再一次躬身应了之后,张之极便开口道:“那陛下指的条约是?” 崇祯皇帝嘿嘿笑道:“自然是年年来贡,岁岁来朝,英国国主必须接受我大明的册封;大明派遣教官进入他们的军中观察指导,这是其一; 其二,开放通商口岸,允许我大明百姓自由往来,且我大明百姓不受其国法律管辖,就算是有人犯罪,也必须经由我大明官府的审判才能最终认定是否有罪,一切以大明律为准,这是其二; 其三,福寿膏这东西,英格兰政府必须承诺每年包销五千斤的数量,否则便是他们违约,而这些福寿膏只允许他们在英格兰出售,不允许他们在其他地方出售; 其四,租借他们一个要害岛屿当做海军基地,组建西洋舰队,名义就是保护大明的百姓和商人正常的权利; 其五,拿下他们的矿产勘探权和铁路修建权,道路修建权,港口修建权,如果他们支付不起这些费用,就拿下相应的收费权,或者让蛮子们以关税为保证,每年还贷,利息就便宜他们一些,九出十三归!” 这些条件任何一个都不是什么好条件,但是在崇祯皇帝看来却是再正常不过了——原本的历史上,大英帝国跟螨清签的条约也差不多就是这种水平,现在大明帝国跟英格兰签订这样儿的条约不是很正常? 只有不平等的条约才叫条约,平等的那叫合约! 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的崇祯皇帝忽然间又开口道:“对了,把伦敦一把火烧了吧,至于蛮子们自己重建还是由大明承包了重建都没问题,总之要先一把火将伦敦给烧掉!” 张之极顿时一脸懵逼——火烧伦敦? PS:更新晚了一点儿,抱歉。一天天的也不知道在瞎忙些啥玩意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