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章 结婚不可怕-《重生俏佳媳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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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在渐省。那边山清水秀,景色非常好,你一定会喜欢那里的。”

    好有什么用,你又不可能留在那里。

    林小曼心里嘀咕着,又问他:“你去过啊,听说西湖很美的。”她曾经去过两回,对那里印象真的很好,唯一觉得可惜的是,重建后的**塔太现代化了。

    看她眼里带了向往,他立刻道:“我没去过,不过你要是想去,我会请假陪你一起去看的。”

    哟,这人可真会说。

    林小曼撇了撇嘴,心想你这形象和电视里演过的,你那板着脸开会的形象可不太相符啊!

    “好啊,只要你到时候别说没时间就好了。”她无所谓的说道。

    其实她很清楚,这个婚,如果结了,不是那么容易离的,这和退亲可不一样。

    既然他这么想结,那就结吧。

    她在心里哼了一声,到时候你要是变卦想离婚,那我离婚前也要先闹的你在部队呆不下去,转业都转不成,干脆让你退伍好了。

    她轻轻叹了口气,没给原主出气,这可和她之前的想法不一致呀!

    “你真想和我结婚啊?真不会后悔吗?你看,我长的吧倒还挺漂亮的,但性格不太好,不会关心人,也不会说好听的,人还挺倔。”

    林小曼说到她“长的还挺漂亮”,高建军忍不住手成拳抵着鼻子就闷笑起来,听到她又把自己贬了一通,他笑的更欢了。

    林小曼没等来他的回答,听到他笑的欢快,不由气得瞪他一眼,“喂,我和你说话呢,你笑什么啊?”

    高建军笑了一会说道:“小曼啊,我喜欢你的漂亮。”

    林小曼愣了一下,撇了撇嘴,好肤浅啊,看人只会看皮相的男人!

    不过,我怎么觉得有点喜欢呢。

    要是让你看到前世的我,你会更喜欢的。

    倒不是说前世她比现在漂亮,而是出生不同,见识不同,前世的她更干练,更成熟,更吸引人的目光。

    而这个林小曼,之前清高也是没有底气的清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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